第二节发展主要面向生产的服务业
积极引进新型业态和技术,推行连锁经营、物流配送、代理制、多式联运,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业、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。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,支持商业银行拓展信贷业务,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,提高保险公司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,鼓励金融保险业务创新,改进服务。实现中介机构脱钩改制,确保其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执业,规范发展会计服务、法律服务、管理咨询、工程咨询等中介服务业。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特别是网络、信息技术应用咨询和数据库服务业。
第三节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体制环境
要转变观念,突破体制障碍,打破垄断,放宽市场准入。加快适宜产业化经营的社会事业的改革,实行政企(事)分开、企业与事业分开、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。加快机关、学校、医院和企业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进程,逐步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。积极推进商业、外贸、供销、粮食等系统的改革,增强流通企业活力。拓宽服务业融资渠道。完善服务业标准,提高服务水平。
第六章加速发展信息产业,大力推进信息化
要按照应用主导、面向市场、网络共建、资源共享、技术创新、竞争开放的发展思路,努力实现我国信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,加速推进信息化,提高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。
第一节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
加强信息资源开发,强化公共信息资源共享,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应用。实施一批信息化重大工程,推进政务、金融、外贸、广播电视、教育、科技、医疗卫生、社会保障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化进程。加快电子认证体系、现代支付系统和信用制度建设,大力发展电子商务。重视信息网络技术在农产品交易、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应用。推动信息产业与有关文化产业结合。加强条码和代码等信息标准化基础工作。加快计算机和网络知识普及,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推广计算机及网络教育。制定国家信息系统标准,加强信息化法制建设,改革管理体制,创造有利于信息化的制度条件。
第二节建设信息基础设施
健全信息网络体系,提高网络容量和传输速度。大力发展高速宽带信息网,重点建设宽带接入网,适时建设第三代移动通信网。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。建设基础国情、公共信息资源、宏观经济数据库及其交换服务中心,完善地理空间信息系统。促进电信、电视、计算机三网融合。
第三节发展电子、信息产品制造业
加强先进信息技术的引进、消化吸收和创新,大力开发核心技术,增强计算机与网络产品、通信产品、数字视听产品和新型元器件等产品的制造能力,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,提高信息化装备和系统集成能力。
第七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改善布局和结构
要优化结构,调整布局,提高工程质量,拓宽投资渠道,注重投资效益,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。
第一节 加强水利建设
水利建设要全面规划,统筹兼顾,标本兼治,综合治理。坚持兴利除害结合,防洪抗旱并举,在加强防洪减灾的同时,把解决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放到更突出的位置。科学制定并积极实施全国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和大江大河流域规划。重点加强大江大河大湖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和综合治理,对淤积严重的河湖进行整治和疏浚。加强以长江、黄河为重点的堤防建设。继续建设长江三峡、黄河小浪底等水利枢纽,兴建黄河沙坡头、嫩江尼尔基、淮河临淮岗、岷江紫坪铺、澧水皂市、右江百色、塔里木河及黑河整治等水利工程。加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,强化城市防洪,抓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。搞好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和经营管理。加紧南水北调工程的前期工作,“十五”期间尽早开工建设。适时建设其他跨流域调水工程,采取多种方式缓解北方地区缺水矛盾。
第二节健全综合交通体系
交通建设要统筹规划,合理安排,扩大网络,优化结构,完善系统,推进改革,建立健全畅通、安全、便捷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。加快以“五纵七横”为重点的公路国道主干网建设,全面贯通“三纵两横”。起步建设西部公路的八条新通道,完善路网结构,提高路网通达深度。2005年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60万公里左右,其中高速公路2.5万公里。建设改造“八纵八横”铁路主通道,扩大西部铁路网,加快铁路既有线技术改造,提高列车运行速度。建设青藏铁路、京沪高速铁路和西北、西南进出境铁路。2005年铁路营业里程达到7.5万公里。发展大城市轨道交通。加强沿海主枢纽港口大型集装箱运输系统、专业化散货运输系统及主要港口出海航道建设,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。2005年沿海港口深水泊位达到800个。加强长江、珠江及京杭运河等水运主通道建设,积极发展内河航运。突出支线机场建设并向西部地区倾斜,完善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,提高空管技术装备水平。加强油气管道建设,初步形成管道运输网。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,发展和完善城市间旅客快速运输、大城市旅客运输、集装箱运输、大宗物资运输和特种货物运输五大系统。以信息化、网络化为基础,加快智能型交通的发展。继续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。加快以政企分开为核心的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,铁路实行“网运分离”,民航机场和港口下放地方管理,航空运输企业实行重组,形成大集团。
第三节优化能源结构
能源建设要发挥资源优势,优化能源结构,提高利用效率,加强环境保护。以煤炭为基础能源,提高优质煤比重。推进大型煤矿改造,建设高产高效矿井,开发煤层气资源。加大洁净煤技术研究开发力度,通过示范广泛推广使用。实行油气并举,加快天然气勘探、开发和利用,统筹生产基地、输送管线和用气工程建设,引进国外天然气,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。开发燃料酒精等石油替代产品,采取措施节约石油消耗。加强石油资源勘探,合理开发石油资源,努力发展海洋石油。积极利用国外资源,建立海外石油、天然气供应基地,实行石油进口多元化。建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,维护国家能源安全。加强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,建设西电东送的北、中、南三条大通道,推进全国联网。进一步调整电源结构,充分利用现有发电能力,积极发展水电、坑口大机组火电,压缩小火电,适度发展核电,鼓励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发电。开工建设龙滩、小湾、水布垭、构皮滩、三板溪、公伯峡、瀑布沟等大型水电站,抓紧长江上游溪洛渡或向家坝水电站开发的前期论证工作。在山西、陕西、内蒙古、宁夏、贵州、云南建设大型坑口电站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,逐步实行厂网分开、竞价上网,健全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。积极发展风能、太阳能、地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。推广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。
第八章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,促进地区协调发展
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,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,合理调整地区经济布局,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。
第一节 推进西部大开发
西部大开发要从实际出发,积极进取、量力而行,统筹规划、科学论证,突出重点、分步实施。力争用五到十年时间,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有突破性进展,科技、教育有较大发展。要开拓新思路,采用新机制,着力改善投资环境,扩大对内对外开放,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,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西部开发和建设。
加快水利、交通、通信、电网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突出抓好西电东送、西气东输、节水和开发水资源等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工程。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,保护天然林资源,因地制宜实施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,推进防沙治沙和草原保护,注意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。巩固和加强西部地区的农业基础。发展有特色的农牧业、绿色食品、旅游、中草药及生物制药等,推进水电、石油天然气、有色金属、钾盐、磷矿等优势资源合理开发和深度加工,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。坚持科教先行,重点发展义务教育,大力发展职业教育,积极发展高等教育,做好人才培养、使用和引进的工作。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,有重点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。依托亚欧大陆桥、长江水道、西南出海通道等交通干线及中心城市,以线串点,以点带面,实行重点开发,促进西陇海兰新线经济带、长江上游经济带和南(宁)贵(阳)昆(明)经济区的形成,提高城镇化水平。国家实行重点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,增加对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建设资金投入,并在对外开放、税收、土地、资源、人才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。
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,支持民族自治地区落实自治权。加大支持力度,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,重点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、牧区建设、民族特需用品生产、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事业发展。注意支持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的发展。促进西部边疆地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经济技术与贸易合作,逐步形成优势互补、互惠互利的国际区域合作新格局。
第二节加快中部地区发展
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承东启西、纵贯南北的区位优势和综合资源优势,加快发展步伐,提高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。巩固农业的优势地位,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,形成区域性、专业化、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、流通和加工基地。加快调整工业结构,改造传统产业,建设能源基地,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,大力发展服务业。搞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,继续加强交通、通信、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。以长江、陇海、京广、京九、京哈等沿线地区为重点,壮大沿线城市规模,充实中心城市,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带。
第三节提高东部地区的发展水平
东部地区要在体制创新、科技创新、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继续走在前列,有条件的地方争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。优化产业结构,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、现代服务业和出口产业。发展外向型经济,广泛参与国际经济竞争。促进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增创新优势,进一步发挥环渤海、长江三角洲、闽东南地区、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区域在全国经济增长中的带动作用。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。东部地区要加强与中西部地区全方位的经济技术合作,支持和参与西部开发,更好地发挥对中西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。
第四节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
要打破行政分割,重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地区经济关系。改变追求经济门类齐全的做法,发挥比较优势,发展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产业和产品,防止结构趋同。通过区域规划和政策,引导和调动地方的积极性,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,并先行在生态功能保护区、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、旅游经济区等方面取得突破。
第九章实施城镇化战略,促进城乡共同进步
提高城镇化水平,转移农村人口,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,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,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,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。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,我国推进城镇化的条件已渐成熟,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。
第一节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
推进城镇化要遵循客观规律,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,循序渐进,走符合我国国情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镇化道路,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,积极发展中小城市,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,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,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。防止盲目扩大城市规模。要大力发展城镇经济,提高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。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,健全城镇居住、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功能。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,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和污染综合治理,改善城镇环境。加强城镇规划、设计、建设及综合管理,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风格,全面提高城镇管理水平。
第二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
发展小城镇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。小城镇建设要合理布局,科学规划,体现特色,规模适度,注重实效。要把发展重点放到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、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,使之尽快完善功能,集聚人口,发挥农村地域性经济、文化中心的作用。发展小城镇的关键在于繁荣小城镇经济,把引导农村各类企业合理集聚、完善农村市场体系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等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。
第三节消除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
打破城乡分割体制,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城乡关系。改革城镇户籍制度,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的机制。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,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、地区间的有序流动。改革完善城镇用地制度,调整土地利用结构,盘活土地存量,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,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。广辟投融资渠道,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新体制,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。在政府引导下主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设小城镇,鼓励企业和城乡居民投资。科学制定设市、设镇标准,尽快形成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城镇化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。加强政策协调,改进城镇化的宏观管理。
第十章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,提高持续发展能力
要面向经济建设,围绕结构调整,按照有所为、有所不为的方针,总体跟进,重点突破,发展高科技,实现产业化,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,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。力争在主要领域跟住世界先进水平,缩小差距;在有相对优势的部分领域,达到世界先进水平;在局部可跨越领域,实现突破。
第一节 为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
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,推进技术升级。加快开发能够推动结构升级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、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,重点在农产品加工及转化、节水农业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、装备制造、洁净煤、交通运输、纺织印染后整理、资源勘探开发、污水治理等方面取得进展,为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传统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。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。
第二节推进高技术研究
积极推进高技术研究,在有相对优势或战略必争的关键领域取得突破,在一些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高技术领域,提高自主创新能力,努力实现产业化。重点攻克高速宽带网、高性能计算机、超大规模集成电路、大型应用软件、国家空间信息应用与服务等信息技术,生物芯片、遗传改良动植物、基因工程药物及疫苗等生物技术,特种功能材料、纳米材料、高性能结构材料等新材料技术,现代集成制造系统、机器人制造、飞机制造等先进制造技术和航空航天技术。
第三节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
加强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天文等基础学科重点领域的前沿性、交叉性研究和积累。加强应用基础研究,力争在基因组学、信息科学、纳米科学、生态科学、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。支持发展新兴学科、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,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,推动管理科学发展。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,调整学科布局,加强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,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。
第四节建设国家创新体系
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,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新机制。优化科技资源配置,进一步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,解决科研领域内的部门所有和单位分割等问题。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,鼓励并引导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,推动企业成为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主体。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支持系统,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。加强产学研结合,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的开发基地,鼓励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改制为企业。积极推进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改革。建立国家知识创新体系,推进知识创新工程,促进大学与科研机构联合,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科研机构。加强科研基地和科研设施的联合共建,新建并重组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,建设重大科学工程,提高科研手段的现代化水平。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,建立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。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,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国设立研究开发机构。加大国家和全社会的科技投入,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资金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。
第十一章加快教育发展,提高全民素质
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、培养人才的基础,要面向现代化、面向世界、面向未来,适度超前发展,走改革创新之路。
第一节 发展各级各类教育
着力推进素质教育,重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。把加强基础教育放在重要位置,继续提高国民教育普及程度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要巩固成果,提高水平,尚未普及的地区要进一步扩大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范围。重点推进西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,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二期工程。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,有步骤地在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。采取多种形式,积极发展高等教育,扩大培养规模,保证教育质量。继续实施“211工程”,重点加强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的建设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,发展成人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,逐步形成大众化、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。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。推行弹性学习制度,放宽入学年龄限制,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。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,提高教育现代化、信息化水平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思想和业务素质。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。根据世界经济与科技发展趋势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,大力调整教育结构和布局,并在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,更新教材,改革考试制度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。
第二节深化教育体制改革
加快办学体制改革,积极鼓励、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,基本形成政府办学为主,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。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,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,依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,推进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。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教育体系。采取多种措施突破教育投入瓶颈,增加国家对教育的投入,加大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,加强县级人民政府对基础教育的统筹。完善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特别是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。深化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。健全奖学金、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制度。
第十二章实施人才战略,壮大人才队伍
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,要把培养、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,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,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、数以千万计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。
第一节 开发人才资源
加快培养和选拔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。培养和造就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精神,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,并经过实践考验的高素质领导人才队伍。培养具有科学素养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队伍,特别是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学科带头人;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,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企业家队伍;具有公仆意识,廉洁、勤政、高素质、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;具有较高技术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科技队伍。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选拔人才。合理利用国外教育资源,拓宽高层次人才培养途径,积极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级人才。继续实行支持留学、鼓励回国、来去自由的方针,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。
第二节营造用好人才和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
加快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、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,形成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。进一步解放思想,转变观念,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,实行公开招聘、竞争上岗制度,为各类人才特别是年轻优秀领导人才的成长、选拔和任用创造条件。优化人才的专业、年龄结构,促进人才在产业、地区、城乡间的合理流动和分布。完善对人才的激励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,为各类人才的创新、创业和发挥才能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。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、运行规范、服务周到、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。完善人才使用、管理的法律法规。
第十三章控制人口增长,提高出生人口素质
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,稳定现行生育政策,保持低生育水平。重点做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,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。落实以宣传教育、避孕、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,建立依法管理、村(居)民自治、优质服务、政策推动、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。继续实行党政领导责任制。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建设。
提倡优生优育,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服务,改善基层服务条件,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。以预防农村地区高发先天性疾病为重点,明显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。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,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政策。开展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社会保险试点工作。
第十四章节约保护资源,实现永续利用
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,把节约放在首位,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资源,提高资源利用率,实现永续利用。
第一节 重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
坚持开源节流并重,把节水放在突出位置。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,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技术和措施,发展节水型产业,建立节水型社会。城市建设和工农业布局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受能力。加大农业节水力度,减少灌溉用水损失,2005年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.45。按水资源分布调整工业布局,加快企业节水技术改造,200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%。强化城市节水工作,强制淘汰浪费水的器具和设备,推广节水器具和设备。加强节水技术、设备的研究开发和节水设施的建设。加强规划与管理,搞好江河全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,协调生活、生产和生态用水。加强江河源头的水源保护。积极开展人工增雨、污水处理回用、海水淡化。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,严格控制超采。多渠道开源,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,“十五”期间全国新增供水能力400亿立方米。加大水的管理体制改革力度,建立合理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。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,提高全民节水意识。
第二节保护土地、森林、草原、海洋和矿产资源
坚持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,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,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。加大城乡和工矿用地的整理、复垦力度。根据工业区、城镇密集区、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、生态保护区等不同的土地需求,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。强化森林防火、病虫害防治和采伐管理,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管理体系和设施。加强草原保护,禁止乱采滥垦,严格实行草场禁牧期、禁牧区和轮牧制度,防止超载过牧。加大海洋资源调查、开发、保护和管理力度,加强海洋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,发展海洋产业。加强海域利用和管理,维护国家海洋权益。加强矿产资源勘探,严格整顿矿业秩序,对重要矿产资源实行强制性保护。深化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改革,规范和发展矿业权市场。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开发,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,加快废弃物处理的产业化,促进废弃物转化为可用资源。
第十五章加强生态建设,保护和治理环境
要把改善生态、保护环境作为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,加强生态建设,遏制生态恶化,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,提高城乡环境质量。
第一节加强生态建设
组织实施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,长江上游、黄河上中游和东北内蒙古等地区的天然林保护工程,以及退耕还林还草工程。加强以京津风沙源和水源为重点的治理与保护,建设环京津生态圈。在过牧地区实行退牧,封地育草,实施“三化”草地治理工程。加快小流域治理,减少水土流失。推进黔桂滇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。加快矿山生态恢复与治理。继续建设“三北”、沿海、珠江等防护林体系,加速营造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。加快“绿色通道”建设,大力开展植树种草和城市绿化。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。保护珍稀、濒危生物资源和湿地资源,实施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建设工程,恢复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。“十五”期间,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0万公顷,治理“三化”草地面积1650万公顷。
第二节保护和治理环境
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,使城乡特别是大中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。抓紧治理水污染源,巩固“三河”、“三湖”水污染治理成果,启动长江上游、三峡库区、黄河中游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。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所有城市都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,2005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%。加强近岸海域水质保护,研究预防、控制和治理赤潮,抓好渤海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,实施“两控区”和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控制工程,2005年“两控区”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减少20%。推行垃圾无害化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。推行清洁生产,抓好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,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源,依法关闭污染严重、危害人民健康的企业。加强噪音污染治理。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,防治不合理使用化肥、农药、农膜和超标污灌带来的化学污染及其他面源污染,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。加强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的研究开发,加快发展环保产业。完善环境标准和法规,修改不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标准,健全环境监测体系,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督。全面推行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。开展全民环保教育,提高全民环保意识,推行绿色消费方式。
加强防御各种灾害的安全网建设,建立灾害预报预防、灾情监测和紧急救援体系,提高防灾减灾能力。加强气象、地震、测绘等工作,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。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发展事务,履行义务,实行有利于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。
第十六章推进改革,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
要大胆探索,勇于创新,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,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。
第一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
进一步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,基本完成产权清晰、权责明确、政企分开、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。健全责权统一、运转协调、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,除少数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可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外,鼓励其他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、中外合资、相互参股等形式,逐步改制为多元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。建立分工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、经营和监督体制,使国有资产出资人尽快到位,探索授权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能,强化对国有资产经营主体的外部监督。深化企业内部改革,强化科学管理,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。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,对国有小企业继续采取改组、联合、兼并、租赁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、出售等多种形式,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改革。完善市场退出机制,积极疏通和逐步规范企业特别是上市亏损公司退出市场的通道。继续执行现行的国有企业兼并破产政策,对长期亏损、资不抵债、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。鼓励非国有企业、个人和境外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,推动非上市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调整和股权交易,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。规范国有企业改制行为,完善有关政策规定,强化对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。
第二节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
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。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方式,有进有退,有所为有所不为,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。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,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,支持、鼓励和引导私营、个体企业健康发展。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企业要由国家控股。鼓励在高新技术产业、中介服务等领域创建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相结合的公司。取消一切限制企业和社会投资的不合理规定,在市场准入、土地使用、信贷、税收、上市融资、进出口等各方面,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。凡是对外资开放的领域,内资均可进入。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第三节健全市场体系
进一步开放市场,放开价格,继续发展商品市场,重点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,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、公平竞争、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。引入竞争机制,加快电力、铁路、民航、通信、公用事业等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。破除地方封锁,反对地方保护主义,废除阻碍统一市场形成的各种规定。积极发展大宗商品批发市场,稳步发展期货市场。健全统一、安全、高效、开放的国债市场。疏通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,积极稳妥地发展多种融资方式。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,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,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,逐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。加快发展企业债券市场,发展产业投资基金。积极培育证券投资基金、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。发展票据市场,完善外汇市场,建立黄金交易市场。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改革方向,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逐步一体化。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,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制度,规范土地一级市场,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,发展住房租赁市场。改革价格管理体制,进一步完善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。建立健全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等制度,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、时效性和透明度。
第四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
建立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、市场体系、监管体系和调控体系。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综合改革,有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以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,建立风险防范机制,提高竞争能力。在健全监管体系的基础上,规范发展中小金融机构。完善和发挥政策性银行的功能。推进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。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结构,形成严格约束与有效激励相统一的经营机制,完善稳健的会计制度,提高金融资产质量。强化金融监管,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。完善金融分业监管构架,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。完善以间接调控为主的中央银行调控体系,积极稳妥地发展货币市场,扩大公开市场业务,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。改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,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。
第五节改革投资体制
确立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体地位,基本形成企业自主决策、自担风险,银行独立审贷,政府宏观调控的新的投资体制。按照“谁投资、谁决策、谁受益、谁承担风险”的原则,改革投资管理方式,减少对企业和社会投资的行政性审批。对企业出资建设国家非限制类项目,实行登记备案制。建立以政策引导、信息发布等间接调控手段为主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。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、工程监理制、招标投标制、合同管理制。建立严格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,完善国家重大投资项目稽察制度。推动投资中介组织的市场化改革。